摘要介绍
赌博的动力来自贪,从佛教立场来看,贪是人生最大的敌人,因为贪是无限的,人有了贪之后,就会变得更加贪婪。虽然偶然机会的赢钱可能造成容易赚钱的错觉。但赌博赢钱的概率毕竟是有限的,赢钱的机会不如输钱的多,在赢钱欲望的驱使下,一旦输钱,赌徒会更想赢,于是便深深地陷入了赌博的陷阱中,最终沉溺在赌博恶习之中,成为“病态赌博”(Pathological Gambler)。贪往往和嗔欲与痴欲连在一起的,佛教称此三种为“三毒”。因为贪欲会让人有了嗔欲,做事情时往往意气用事,例如赌徒输掉以后,还想继续翻本,全然不顾已经深深地陷在其中。痴欲让人不明事理,有时明明知道是一件不好的事情,但是由于沉溺其中,却仍然要去执意非做不可。许多赌徒都知道赌博不好,有很大的危害性,但是由知痴迷其中,不能自拔,还非得要赌下去。所以,佛陀说赌博是“损财之业”,具有“虽胜生怨”、“财产日耗”的过失。在《长阿含经》卷十一《善生经》中,佛陀将“赌博”列为六种损财行为之一,而且举出赌博的六种过失:
一、财产常被损耗;
二、赌者常抱赢钱之心,我们偶然赢钱,对方也是嫉妒、仇恨,从而增加怨恨
三、赌博是智者所责备的行为
四、因参加赌博,社会大众对其诚信程度降低,从而影响其余社会生活
五、为人所疏远,不喜欢亲近
六、容易生起盗窃之心。
不偷盗、不赌钱、能施财会感到来生富贵。今生也会易顺利。因为赌钱是一种变相得财,不是偷盗,但是间接而盗。虽是愿赌服输,然而参赌者无非生起贪心,只求不劳而获。若是不贪心就是让他赢钱他都不要。
偷盗一般不带本而盗,赌钱带本而盗。二样都是恶业,故此感到来生贫穷之报
如何获得财富呢?
佛陀认为,一个人要想获得财富,应当学会一门技艺,作为谋生之本。佛陀在《善生经》中告诫善生:“先当习技艺,然后获财物。”佛陀在《杂阿含经》中也说:“始学工巧业, 方便积财物。一个人应当以正当的职业、合法的手段来获取财富。所谓正当的职业就是所从事的职业,既不违犯国法,也不违犯佛法,佛陀在八道中明确提出“正命”的要求。所谓“正命’就是从事正当的职业。佛陀要求佛子在从事正命生活时,不能触犯五戒,也不能促使他人犯五戒。从事杀、盗、淫、妄、酒等以解决生活的职业,如屠宰、渔猎,或被雇负责杀人,或制造杀生的器具等,是与杀有关的非法职业。又如专门从事偷盗或提供卖淫处所,出售淫秽书画、或以诈骗为业,或从事酿酒,开设酒吧等都是佛弟子不能从事的职业。
”人生只要愿意改变不怕迟,能付出就可以开启智慧、造福人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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